协议离婚程序中假离婚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我和伴侣打算通过协议离婚来达成一些目的,也就是所谓的‘假离婚’。但又担心其中有风险,不知道在协议离婚程序里,进行假离婚要特别注意哪些事情呢?会不会存在一些陷阱让我们弄假成真?想了解清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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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并没有“假离婚”这个概念,只要是经过法定程序办理的离婚手续,就会产生真实的离婚法律效力。以下是在协议离婚程序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是离婚协议的签订。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定要谨慎,因为一旦签字并办理离婚登记,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很难再进行变更。如果在财产分割上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其次是财产风险。很多“假离婚”是为了获取购房资格、逃避债务等目的,但一旦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共同财产就会按照离婚协议进行分割。如果之后一方反悔,不愿意复婚,另一方很难主张重新分割财产。比如,夫妻双方约定将房产归一方所有,离婚后,拥有房产的一方可能会将房产出售或进行其他处置,另一方就会面临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