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付定金需要注意什么?


在买房过程中,定金是一个常见且重要的概念。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首先,要明确定金的性质和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所以,在支付定金时,一定要清楚定金的具体金额,并且确保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如果定金数额过高,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20%,那么超过部分是不具有定金性质的。 其次,要签订书面定金协议。在支付定金时,务必与卖方签订书面的定金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房屋的具体信息(如地址、面积等)、定金的数额、支付方式、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这有助于避免日后因双方对定金的理解不一致而产生纠纷。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签订书面定金协议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措施。 再者,要注意定金的退还条件。一般来说,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房了,定金通常是不予退还的。但如果是因为卖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比如卖方将房屋卖给了他人,那么卖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在签订定金协议时,要明确约定定金的退还条件,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要仔细审查房屋的产权情况。在支付定金之前,一定要对房屋的产权进行详细的审查,确保房屋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的情况。可以通过查询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相关信息来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如果房屋存在产权问题,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购房者的定金也可能会面临损失。 最后,要保留好相关的支付凭证。在支付定金时,要保留好支付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据等。这些凭证是证明你已经支付定金的重要证据。一旦发生纠纷,这些凭证可以帮助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买房付定金时需要谨慎,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