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准予离婚的标准是什么?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但不太清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我和对方有些矛盾,现在不知道去法院起诉的话,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离,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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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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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准予离婚的标准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到了无法挽回、不能再继续共同生活的地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指的是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则是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两种情况严重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则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这里强调的是屡教不改,如果只是偶尔有相关行为,一般不构成此标准。(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分居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其他原因分居。(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现实生活中情况复杂多样,法律无法一一列举,比如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等情况。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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