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中事实婚姻的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没有“新婚姻法”这一说法。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其中婚姻家庭编取代了原来的《婚姻法》。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事实婚姻的概念。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简单来说,就是男女双方没去民政局领结婚证,但在生活中对外表现得像夫妻,周围人也都认可他们是夫妻。 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在我国法律上有时间界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也就是说,在这个时间之前,如果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比如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等,虽然没领结婚证,但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这种情况下,事实婚姻在法律上具有和登记婚姻几乎相同的效力。例如,在财产分割方面,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在继承方面,配偶有法定的继承权。 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这意味着,在这个时间之后,单纯的同居行为不再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在同居关系中,双方的财产通常按照各自的出资情况进行分割,如果无法证明出资情况,则可能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在继承方面,同居一方通常没有法定继承权。 综上所述,在新的法律规定下,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和处理有着明确的时间节点和法律规定。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男女双方在符合结婚条件后,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权益能够得到更充分的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