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法三百四十一条的全文是什么?

我想了解一下刑法三百四十一条的具体内容,因为我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可能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相关的事情,不太清楚这方面法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知道这条法律的全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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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法34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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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以下为该条的具体内容。 第一款规定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它是指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犯罪行为。如果犯此罪,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要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收购”包括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的购买行为;“运输”包括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进行运送的行为;“出售”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 第二款规定了非法狩猎罪。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禁猎区”是指国家对适宜野生动物栖息繁殖或者野生动物资源贫乏和破坏比较严重的地区,划定禁止狩猎的区域;“禁猎期”是指按法定程序规定,禁止进行狩猎活动的一定时间期限;“禁用的工具”是指足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危害人畜安全的工具;“禁用的方法”是指禁止使用的损害野生动物正常繁殖、生长的方法。 第三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内容,它规定了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它是指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若犯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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