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包含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通常包含的内容。 首先是双方的基本信息。这包括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等。这些信息能够明确协议双方的身份,是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协议的签订主体必须明确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基本信息的准确填写有助于确定双方身份和行为能力。 其次是自愿离婚的表述。在协议中,要明确表达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这是离婚协议书的核心内容之一,表明双方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解除婚姻关系。《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所以自愿离婚的表述是协议有效的必要条件。 然后是子女抚养问题。这部分要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即离婚后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同时,还要约定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此外,对于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包括探视的时间、方式等也应在协议中明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子女抚养问题有详细规定,保障了子女的合法权益和父母的抚养、探视权利。 接着是财产分割内容。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详细的列举和分割约定,比如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等。明确每一项财产的归属,确保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后是债务处理条款。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方式,包括债务的种类、金额以及由哪一方承担等。对于个人债务,也应在协议中予以明确。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所以在协议中合理处理债务问题,能够避免离婚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涉及多个重要方面,每一项都关系到夫妻双方和子女的切身利益。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建议双方充分协商,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