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签的补充协议包含哪些内容?


在购房过程中,补充协议是对购房合同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它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买房签的补充协议可能包含的内容。 首先是关于房屋质量的约定。房屋质量是购房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补充协议中可以对房屋的建筑质量标准进行详细约定,比如墙面、地面、屋顶等部位的具体质量要求。如果房屋在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购房者就可以依据补充协议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是关于交房时间和逾期交房的责任。合同中一般会约定交房时间,但补充协议可以进一步明确具体的交房条件以及逾期交房的赔偿方式和金额。例如,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房,每逾期一日,应按照购房者已付房款的一定比例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这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再者是关于房屋面积差异的处理。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可能会存在差异。补充协议可以约定面积误差比在一定比例以内(如3%)的处理方式,是多退少补,还是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等。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另外,关于装修标准的约定也很重要。如果是精装修房屋,补充协议应明确装修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屋装修不符合约定标准,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或赔偿损失。 最后,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补充协议可以约定开发商协助购房者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和违约责任。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若开发商未按约定协助办理产权登记,购房者可以依据补充协议追究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