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款包括哪些费用?


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被拆迁人因房屋拆迁所造成的损失给予的经济补偿。以下为您详细介绍通常包含的费用。 首先是房屋价值补偿,这是补偿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对被拆迁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其金额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其次是搬迁、临时安置补偿。搬迁补偿是用于补偿被拆迁人因搬迁而产生的费用,比如搬运家具、家电等物品的费用。临时安置补偿则是在房屋被拆迁后,被拆迁人需要临时找地方居住时,给予的费用。如果拆迁方提供了周转房,那么就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再者是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用于生产经营的,那么因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拆迁方也需要给予补偿。补偿金额会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此外,有些地方还会有补助和奖励。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公摊补助等,是为了照顾特殊情况的被拆迁人。奖励则是拆迁方为了鼓励被拆迁人尽快签订拆迁协议、完成搬迁而给予的额外奖励。但需要注意的是,补助和奖励并不是每个地方都有,具体情况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