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听说洗钱是违法犯罪行为,但不太清楚达到什么程度会被立案。我想知道在什么样的具体情况下,司法机关会对洗钱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希望能了解详细的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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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简单来说,就是将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犯罪行为。它就像是给“脏钱”披上合法的外衣。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八条,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四)跨境转移资产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通俗来讲,如果有人为犯罪分子提供银行账户,或者把犯罪得来的财物变成现金、票据等,又或者通过转账等方式转移犯罪资金,甚至将资产转移到境外,这些行为一旦被发现,达到相应条件,就会被司法机关立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也对洗钱罪的定罪量刑作出了规定,犯洗钱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洗钱行为不仅会被立案追诉,还会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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