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是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这意味着如果因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玩忽职守行为,导致了人员伤亡达到上述标准,就会被立案追究。 二是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在一些涉及公共安全、卫生等领域,如果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使得大量人员严重中毒,达到20人以上,就符合立案条件。 三是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对于财产损失方面,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都会被考虑进去。 四是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这里涉及到公共财产以及法人、其他组织的财产损失情况。 五是虽未达到三、四两项数额标准,但三、四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对财产损失的计算有灵活的综合考量。 六是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这体现了玩忽职守行为对企业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时的立案标准。 七是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针对特定部门工作人员的特殊立案情形。 八是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这是一个比较综合和抽象的标准,主要从行为的社会影响层面来判断。 九是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以涵盖其他可能出现但未明确列举的情况。 总之,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是多方面的,涵盖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等多个维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认真履行职责,避免因玩忽职守而触犯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