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破产有什么用途和作用呢?


宣告破产是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经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的一种法律制度。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宣告破产的用途和作用。 从对债务人的角度来看,首先是债务豁免。当企业宣告破产后,经过法定的破产清算程序,对于无法清偿的债务,债务人不再承担继续清偿的责任。比如,一家企业欠下了大量的货款、借款等债务,自身已经没有能力偿还,通过破产程序,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这些无法清偿的债务就可以得到豁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应当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这意味着企业的主体资格消灭,相应的未清偿债务也就不再由企业承担。 其次是企业重生的机会。对于一些具有一定市场前景,但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来说,破产重整程序为其提供了重生的可能。在重整期间,企业可以在管理人或自己的管理下,调整经营策略、优化资产结构、进行债务重组等。例如,企业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长还款期限、降低债务利息等。《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从对债权人的角度来看,宣告破产可以保障债权人的公平受偿。在企业破产时,如果没有统一的破产程序,可能会出现个别债权人抢先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导致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受损。而通过破产程序,所有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受偿。《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此外,宣告破产还具有维护市场秩序的作用。通过破产程序淘汰那些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的企业,可以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使资源向更有效率的企业流动。这有助于提高整个市场的运行效率,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破产程序的公开透明性也有助于增强市场的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