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意外伤害?
最近在研究保险相关知识,看到有提到意外伤害。自己平常生活中也会担心遇到意外情况,就想确切了解下,到底什么样的情况才算是意外伤害呢?想知道意外伤害在法律和保险领域具体是怎么定义的,希望能有个清晰全面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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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简单来说,是指突然发生的各种事件或事故对人体所造成的损伤,包括各种物理、化学和生物因素。 在保险合同以及法律相关理解中,意外伤害有着明确界定。它包含意外和伤害两层含义。所谓意外,从被保险人主观状态来讲,是指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伤害的发生,或者伤害的发生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具有非本意、外来的、突发的特征。举例来说,走在路上突然被飞驰而来的汽车撞到,这就是事先没预见且违背自身意愿的,符合意外的特征;而如果一个人故意去撞车,就不符合意外这一要素了。 所谓伤害,是指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受外来事故的侵害,使得人体完整性遭到破坏或者器官组织生理机能遭受损害。比如被狗咬伤,身体的完整性受到破坏;被重物砸到骨折,器官组织生理机能受到损害。伤害有三个要素过程,即有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像上述被狗咬伤例子中,狗就是致害物,被咬的人是侵害对象,被咬这个事件就是侵害事实。 我国的人身保险界普遍认为:不论原因结果,意外就是意外。我国的人寿保险公司往往在保单中将“意外伤害”定义为“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受伤害的客观事实”。这其中“非疾病”很关键,比如中暑,本质是人体体温调节功能紊乱等原因导致的急性病,就不符合“非疾病”要素,不属于保险领域定义的意外伤害;个体食物中毒,可能与个人体质相关,保险公司通常也不认可;猝死,本质是因为患者“自身疾病”导致的,也不符合“非疾病”要素。 相关概念: 致害物:导致伤害发生的事物,如上述例子中的狗、汽车等。 侵害对象:受到伤害的主体,一般指人。 侵害事实:实际发生的伤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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