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单加差额发票是什么套路?
我在购买机票等票务时,商家给了我行程单和差额发票。我不太明白这两者一起给我是啥意思,担心这里面有什么套路或者猫腻,会不会对我有不利影响啊?想了解下这里面涉及的法律问题和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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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单通常是旅客购买航空运输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它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纳入税务机关发票管理的。也就是说,行程单本身就是一种合法的报销凭证。 差额发票一般是在一些业务中,当交易金额存在差额情况时开具的发票。在票务交易里,如果出现行程单和差额发票同时存在的情况,有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所谓的“套路”。 从合法角度来看,有时候商家可能因为业务流程或者财务处理的需要,在行程单上体现的金额和实际交易金额存在差异,所以通过差额发票来补充完整实际交易金额。这种情况下,如果商家是按照真实的交易情况来开具行程单和差额发票,并且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了正确的税务处理,那么这就是一种正常的财务操作,不存在违法套路。比如,在一些票务代理业务中,可能存在手续费等额外费用,行程单只显示了机票本身价格,手续费部分就通过差额发票体现。 然而,如果商家存在恶意操作,就可能构成违法。比如商家为了多开发票,虚增行程单和差额发票的金额,这就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虚开发票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导致企业面临税务处罚,购买方如果使用虚开的发票进行报销等行为,也可能面临法律责任。此外,如果商家利用行程单和差额发票进行欺诈,骗取消费者钱财,还可能涉及诈骗罪等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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