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投标书会被宣布作废?


投标书宣布作废,是指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文件由于不符合相关规定而失去效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在哪些情况下投标书会被宣布作废。 首先,从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投标文件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没有加盖公章,这样的投标书很可能会被宣布作废。例如,一家公司参与投标,其投标文件上只有普通员工的签字,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也未加盖公司公章,那么这份标书就不符合要求。 其次,投标文件的内容完整性也非常重要。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涵盖所有必要的内容。如果缺少关键内容,比如没有提供投标报价、技术方案不完整、没有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等,都可能导致投标书作废。比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而某投标人只提供了两年的,就属于内容缺失。 再者,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也是一个关键因素。招标文件通常会规定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在该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果超过了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该投标书自然也会被视为作废。例如,某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上午10点,而某投标人10点半才将标书送到,这种情况就不符合规定。 另外,投标保证金方面也可能影响投标书的有效性。招标文件一般会要求投标人缴纳一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以保证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诚信。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缴纳的金额不足、方式不符合规定等,其投标书可能会被宣布作废。 最后,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投标书也会被作废。投标人应当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如伪造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不仅投标书会被作废,投标人还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总之,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避免出现上述导致投标书作废的情况,以保障自己的投标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