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在什么情况下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中,一般来说,婚后购买的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购买的房子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一方用其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婚前财产本身就属于个人所有,用这部分财产购买的房子,本质上是个人财产的形态转换,所以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有一笔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其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如果明确是一方父母全款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可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男方父母在小两口婚后出钱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另外,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若夫妻双方签订了这样的 协议,明确约定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所有,那么该房子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总之,判断买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房产登记情况以及夫妻之间是否有相关约定等多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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