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追诉?
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关于追诉的规定。最近遇到点事儿,有人说可能涉及追诉,但我不明白啥情况能追诉。想知道到底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启动追诉程序,是犯了什么类型的事儿,还是满足什么特定条件才行,希望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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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在法律上指的是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当犯罪行为发生后,并不是所有情况都会被追诉,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这就是追诉时效的规定,在这个时效内,司法机关有权力对犯罪行为进行追诉。 其次,追诉的前提是存在犯罪事实。也就是说,要有证据证明犯罪行为确实发生了。比如在盗窃案件中,要有财物被盗的事实,并且有相关证据指向犯罪嫌疑人。 再者,犯罪行为要达到应受刑事处罚的程度。有些行为虽然可能有一定的违法性,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也就不存在追诉的问题。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等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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