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换掉物业?


从法律层面来看,换掉物业是业主的一项重要权利,但需要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进行。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可以换掉物业的情况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当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时,业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换掉物业。比如,小区卫生长期不达标,垃圾堆积如山,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损坏后长时间不维修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物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业主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甚至更换物业。 其次,当业主大会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可以解聘物业服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规定,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意味着业主可以通过合法的业主大会程序来表达自己的意愿,换掉不满意的物业。 此外,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等,业主也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定程序更换物业。《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总之,换掉物业需要遵循法定程序,以合法、合理的方式进行。业主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