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三个月没转正被辞退有补偿吗

我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了,一直没转正,结果突然被辞退。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公司该不该给我补偿,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我有没有获得补偿的权利,以及补偿是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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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没转正被辞退是否有补偿,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因为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辞退,这种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公司在招聘时明确了岗位的学历、技能等录用条件,而你无法达到,就可能被认定不符合录用条件。但即使没有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三个月试用期的工资,并且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其次,如果不是因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法定情形,而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你,那么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你有权获得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为你工作了三个月,不满六个月,所以正常应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要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另外,关于试用期的时长也有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公司与你约定的试用期不符合这个规定,也是违法的。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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