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一审被判处拘役后什么时候会收监?


在刑事一审中被判处拘役后,收监的时间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和具体的判定流程。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拘役的概念。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通常情况下,一审判决并非立即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在上诉、抗诉期限内,如果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那么一审判决就会生效。一旦判决生效,就会进入执行程序。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公安机关会按照规定将其收监执行刑罚。也就是说,如果被告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抗诉,那么在上诉、抗诉期满后的次日起,就会着手安排收监事宜。 然而,如果在上诉、抗诉期限内,被告人提出了上诉或者检察院提出了抗诉,那么案件就会进入二审程序。在二审期间,一审判决并不生效,被告人不会被立即收监。二审程序结束后,如果维持原判,那么就会按照上述流程,在判决生效后收监;如果二审改判,那么就会按照改判的结果执行。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被告人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一审判决生效,被告人也可能不会被收监,而是在监外执行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