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在什么情况下会失效?

我和另一半签了协议离婚书,本以为能顺利分开。但最近听朋友说协议离婚可能会失效,我有点慌。想知道到底在哪些情况下协议离婚会失效,我这协议会不会就白签了,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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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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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意愿,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以下几种情况可能导致协议离婚失效: 首先,如果离婚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协议中约定限制一方再婚、生育等基本人身权利,这明显违反了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也就是说,只要是违反了具有强制力的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可能就会失效。 其次,协议离婚以双方自愿为前提。若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离婚协议,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撤销该协议。比如,一方威胁另一方,如果不签离婚协议就伤害其家人,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协议就可被撤销。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再者,如果离婚协议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形,协议同样会失效。比如,夫妻双方为了逃避债务,在离婚协议中故意将财产全部转移给一方,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认定该协议部分或全部无效。 另外,协议离婚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只是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或者虽然申请了离婚登记,但在冷静期内一方反悔撤回申请,或者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协议离婚都不会生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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