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贩毒在哪些情况下属于证据不足?

我有个朋友卷入了一起贩毒相关的案子,现在感觉有些情况比较模糊。我想弄明白,到底在哪些情况下,能认定关于贩毒的证据是不足的呢?是某些关键证据没有按程序获取,还是证据之间有矛盾就算证据不足呀?
展开 view-more
  • #贩毒证据
  • #证据不足
  • #刑事诉讼
  • #毒品犯罪
  • #证据标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贩毒案件中,存在多种证据不足的情况。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是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是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如果不满足这些条件,就可能存在证据不足。 比如,关键性的重要证据没有经过正式、合法的程序进行核实确认,这就不符合证据要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这一点。举个例子,如果一份涉及贩毒交易的证人证言,是通过威胁证人的方式取得的,那么这份证据来源不合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这就可能导致证据不足。 再比如,收集的各类证据之间存在着冲突与矛盾,以至于难以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例如,有证人说看到嫌疑人在某个时间进行了贩毒交易,但同时有监控视频显示嫌疑人在同一时间处于另一个地方,这就使得证据之间无法相互支持,难以对被告人的定罪和量刑提供充分确凿的依据。 另外,如果所获得的证据并不能将合理的疑点予以排除,同时也无法得出唯一确定的结论,也会被视为证据不充足。例如,在现场发现了一些疑似毒品交易的物品,但这些物品既可能是用于正常的合法用途,也可能与毒品交易有关,无法明确排除其他可能性,这种情况就属于证据不能排除合理怀疑,不能认定被告人贩毒。 在法律实践操作中,如果涉案的毒品实物未能找到或者已经消失不见,同时,虽然已经查明有疑似毒品的物品,但这些物品属于他人所有或者其来历不明;或者在其他一些案件中,尽管存在着一些能够印证某些事实的物证,但这些物证的可信度较低,无法证明被告人确实实施过涉及到毒品犯罪的相关行为,那么这种情况常常会令贩卖毒品案件陷入物证不足、难以下定论的困境当中。相关概念:(证据确实、充分:指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证据链:一系列相互关联、相互印证的证据形成的完整体系,用于证明案件事实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