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该何时提出?
我家里人遭遇了刑事案件,犯罪行为也给我们造成了物质 损失。我们想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挽回损失,但不知道该在什么时候提出这个诉讼。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随时都能提,还是有特定的时间要求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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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从而在刑事诉讼的同时,附带提出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的民事诉讼。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出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
具体来说,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如果是在审判阶段,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
一般情况下,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到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都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样做可以让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一并处理,提高司法效率,也能更好地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不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可能会增加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成本。所以,建议在合适的时间及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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