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拍卖日期已定,什么时候可以提执行异议?

我的房子拍卖日期已经确定了,但我觉得这个拍卖有问题。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提出执行异议,如果可以提的话,又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帮我解答一下。
展开 view-more
  • #执行异议
  • #房子拍卖
  • #法律规定
  • #执行程序
  • #案外人权益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的意见,并主张实体权利。简单来说,就是有人对法院执行的东西有意见,觉得这东西不该被执行。 在房子拍卖日期已定的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指向的执行标的执行终结之前提出;执行标的由当事人受让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 具体到房子拍卖这种情况,如果您是案外人,认为房子的执行侵害了您的权益,那么在房子拍卖成交且过户手续完成之前,您都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如果房子已经过户给买受人,那么通常情况下就不能再对该执行标的提出异议了,但如果是对执行程序的合法性等问题有异议,还是可以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 如果您是当事人,比如被执行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在整个执行程序终结之前,都有权提出执行异议。例如,法院的拍卖程序不合法,或者拍卖价格明显过低等情况,您就可以及时提出异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