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适合开始纳税?


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应尽的义务,但具体什么时候开始纳税,需要根据不同的税种和纳税人的情况来确定。 首先,对于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也就是说,企业从开始经营并取得收入起,就需要按照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例如,一家企业在当年7月1日开业,那么从7月1日到12月31日就是它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要在这个期间核算收入和成本等,然后按规定申报纳税。 其次,对于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比如,商家销售商品,在收到货款或者取得了可以收款的凭证时,就产生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需要在规定的申报期内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可能会有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月销售额未超过一定标准(目前是月销售额10万元及以下)免征增值税,但这并不意味着不需要申报。 对于个人所得税,以取得应税所得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比如,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也是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如果个人有综合所得,在年度终了后还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总之,不同的税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不同,纳税人应该根据自身的经营活动和取得收入的情况,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准确判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并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避免因逾期纳税而产生滞纳金等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