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身损害赔偿什么时候可以起诉?

我之前遭遇了人身损害,当时没太在意,现在感觉越来越严重了。我想知道,从受伤到现在已经过了一段时间,还能不能起诉要求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在时间上有什么规定,到底什么时候可以去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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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损害
  • #赔偿起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人身损害赔偿的起诉时间涉及到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去起诉,虽然法院还是会受理案件,但对方可能会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最后导致自己的诉求得不到法院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是确定诉讼时效起算点的关键。比如,在一些交通事故中,伤者当时就知道自己受伤以及侵权人是谁,那么诉讼时效就从受伤之日起开始计算。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损害后果可能不是立即显现的。例如,因医疗行为导致的人身损害,患者可能在一段时间后才发现身体出现问题,这时诉讼时效就从患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损害结果与医疗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起算。 此外,诉讼时效并非一成不变。存在一些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而诉讼时效中止则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如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所以,当发生人身损害需要起诉要求赔偿时,首先要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同时留意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一般来说,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起诉是比较保险的,但如果超过这个时间,也不要轻易放弃,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有特殊情形存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对诉讼时效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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