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已十岁,夫妻离婚应在哪里办理?
我和妻子感情不和,打算离婚,孩子已经十岁了。我们目前住在北京,但结婚登记是在老家河北办的。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在哪里办理离婚手续?是必须在结婚登记地,还是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另外,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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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结婚登记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你们目前在北京居住,且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选择在北京的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关于离婚的具体程序,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离婚协议书需要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如果双方对离婚协议无法达成一致,则需要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孩子已满十岁,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考虑孩子的意愿。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利益最大化原则,综合考虑父母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因素来判定抚养权归属。 建议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双方尽量协商一致,达成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抚养协议,避免对孩子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确保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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