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诈骗应该在哪个地方立案?


经济诈骗案件的立案地点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对于经济诈骗案件而言,确定合适的立案地点至关重要,这关系到案件能否顺利开展调查和处理。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这里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在经济诈骗案件中,如果诈骗行为是通过网络实施的,那么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以及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也都可以视为犯罪地。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您在A地居住,在B地被诈骗分子通过网络骗走了钱财,那么B地就是犯罪行为发生地,A地是犯罪结果发生地,A地和B地的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您可以选择向其中一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另外,如果诈骗分子居住在C地,并且由C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话,C地公安机关也可以立案处理。 总之,经济诈骗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立案,在某些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也可以立案。您可以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选择合适的地点进行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