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伤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没和公司签劳动合同,上班时受了工伤。我不知道这种没签合同的情况,工伤赔偿是怎么算的,想了解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伤赔偿标准规定是怎样的,自己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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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发生工伤,劳动者同样有权获得赔偿。首先要明确工伤认定的概念,工伤认定就是由相关部门确定劳动者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符合工伤情形的过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即便未签订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也不影响工伤认定。证明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材料。认定为工伤后,赔偿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执行。例如,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此外,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不同等级,赔偿也有所不同。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以十级伤残为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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