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要去哪里办理?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但是不知道该去哪里办理相关手续。我们也不太清楚具体的流程和要求,想问问大家,夫妻协议离婚到底要去哪里办,是去民政局吗?还是有其他指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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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离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自愿离婚,要到相关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里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就是当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比如,夫妻双方中有一方的常住户口在A市B区,那么他们就可以到A市B区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同时,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在前往办理离婚登记时,夫妻双方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并且要确保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只有这样,婚姻登记机关才会受理并依法为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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