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在企业所得税年报中应该填到哪里?


在企业所得税年报中填报社保相关内容,需要先了解一些基本概念。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保费用,也就是社会保险费,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一项合理支出。按照规定,这些费用是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的。 接下来看看填报的具体位置。一般而言,社保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年报里主要是通过《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来填报。 该表的填报有一定逻辑。首先,我们要明白这张表是用来核算企业发生的职工薪酬及其相关费用的会计处理、税收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的。在这张表中,有专门关于各类保险费的行次。其中,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要填在“五、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这一行。这里填写的金额,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的实际发生额。填写时,“账载金额”要按照企业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基本社会保险费的金额来填;“实际发生额”则是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金额;“税收金额”通常情况下与“实际发生额”一致,只要企业是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社保费,就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 如果企业还为员工缴纳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那么要分别填在“六、补充养老保险”和“七、补充医疗保险”行次。同样,“账载金额”按会计核算的金额填,“实际发生额”按实际缴纳金额填,“税收金额”有一定的扣除标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所以,企业在填报社保费用时,要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来进行,确保准确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