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租赁合同在哪个单位办理?

我准备租套房子,听说需要办理房屋租赁合同,但是不清楚该去哪个单位办。我想了解下是找房管局,还是其他什么部门呢?具体办理的流程和要求也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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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的办理涉及不同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同场景下负责的单位。 首先,如果是自行签订的普通房屋租赁合同,一般不需要特定单位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只要出租人和承租人就这些内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合同即成立。双方签字(或按手印)后,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无需到某个单位专门办理。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对于城市房屋租赁,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例如,房管局就是常见的负责部门。办理备案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备案时,需要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等文件。 另外,如果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中介机构通常会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他们会按照规定收集资料,并代表租赁双方到相关部门办理备案等事宜。这对于不太熟悉流程的当事人来说,是一种较为便捷的方式。 总之,普通的合同签订无需特定单位办理,但备案通常要到当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您也可以借助中介机构的专业服务来完成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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