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需要去哪里办理?

我和另一半商量好了协议离婚,但是不知道该去哪里办理相关手续。是去民政局,还是有其他的地方?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办理地点。
展开 view-more
  • #协议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这里所说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就是当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比如,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都在A市B区,那么他们就可以前往B区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而且,自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协议离婚还设置了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