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起诉离婚应该去哪里?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在天津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但不知道该去哪里办理相关起诉手续。我想了解一下,在天津起诉离婚具体要到哪个地方去,是法院吗?那是哪个级别的法院,是住所地的法院吗?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在天津起诉离婚,通常要去有管辖权的法院。首先来解释一下管辖的概念,管辖就是指哪个法院有权受理这个离婚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你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去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就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而经常居住地,按照法律规定,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样,那就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在天津起诉离婚,你得先确定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然后到对应的基层人民法院去起诉。要是遇到特殊情况,就按照法律规定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