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受贿不起诉是否要开除?


公务员受贿不起诉是否要开除这一问题,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等多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不起诉”的含义。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对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决定。简单来说,就是检察院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决定不把犯罪嫌疑人送上法庭审判。 关于公务员的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予以开除。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这里强调的是“被依法判处刑罚”才是应当开除的关键条件。 然而,对于受贿行为,即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也不意味着公务员就不会受到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行为。如果公务员存在受贿行为,即使最终没有被起诉,其所在单位仍然可以根据违纪事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在实际操作中,单位会综合考虑受贿的情节、金额、影响等因素。如果受贿情节较轻,且检察院不起诉是基于犯罪情节轻微等原因,单位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其他较轻的处分。但如果受贿情节严重,虽然不起诉,但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务员的纪律要求和职业道德,单位也有权作出开除的决定。所以,公务员受贿不起诉后,单位是有可能开除该公务员的,具体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单位的相关规定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