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放人是否会通知家属?


在探讨看守所放人是否会通知家属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的情形来分析。 首先,对于被拘留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这里的行政拘留一般由拘留所执行,虽然和看守所情况有所不同,但反映出在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上,通知家属是较为常见的要求。而在刑事拘留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不过,这些规定主要侧重于拘留时的通知,对于看守所放人时是否通知家属,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要求。 其次,对于被逮捕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同样,这里也是着重于逮捕时的通知,而非放人时的通知。 在司法实践中,看守所放人时通常并不会主动通知家属。因为法律没有明确的强制规定要求看守所必须这样做。不过,如果家属在嫌疑人被关押期间与看守所进行了沟通,并留下了联系方式,部分看守所可能会出于人性化考虑,在放人时通知家属。然而,这并非普遍现象,不能将其视为看守所的法定义务。 所以,家属如果想要及时知晓亲人从看守所释放的时间,最好的办法是主动与看守所进行联系,了解相关情况,或者关注案件的进展,以便做好相应的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