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公司高管是否会被认定为犯罪?


在法律层面,非法集资公司高管是否会被认定为犯罪,需要结合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概念。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我国刑法中,非法集资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简单来说,就是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的行为。集资诈骗罪则更严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对于公司高管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其是否参与了非法集资行为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如果高管明知公司在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并且积极参与策划、组织或者实施,那么很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比如,高管参与制定非法集资的方案、推广计划,或者直接与投资者接触进行宣传等行为,都可以作为认定其犯罪的依据。 即使高管声称自己只是按照上级指示工作,但如果其应当知道公司行为的违法性,仍然继续参与,也不能免除其法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判断高管是否“应当知道”,会综合考虑其在公司的职位、工作内容、对公司业务的了解程度等因素。例如,高管负责公司的财务、市场推广等核心业务,对公司资金来源和去向有清晰的了解,那么就很难以“不知情”为借口逃避法律制裁。 然而,如果高管确实对非法集资行为不知情,并且没有实际参与到非法集资活动中,那么一般不会被认定为犯罪。但在实际情况中,要证明自己完全不知情并非易事,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 如果公司高管被认定为犯罪,根据犯罪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将面临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集资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非法集资公司高管是否会被认定为犯罪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其是否参与、是否知情以及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一旦公司出现非法集资的嫌疑,高管应当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了解自己的法律风险,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