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计划由哪个机关批准?
我公司目前面临经营困境,正在考虑申请重整。但我不太清楚重整计划需要经过哪个机关批准,也不知道批准的流程和条件是什么。如果不了解这些,担心会影响公司重整的进程,所以想咨询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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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计划的批准机关主要是人民法院。下面为您详细解释这背后的法律规定和逻辑。 首先,我们要了解重整计划是什么。重整计划是指在企业进行重整程序时,为了拯救企业、恢复其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而制定的一系列方案,它包含了企业的经营调整、债务清偿、股权变更等多方面的内容。重整计划对于企业能否成功摆脱困境、实现重生至关重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第八十七条也规定了,如果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一定条件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草案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人民法院在重整计划的批准过程中起着核心作用。这是因为重整计划不仅涉及到企业及其债权人、股东等多方的利益,还关系到社会经济秩序和公共利益。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能够依据法律规定,对重整计划进行全面、公正的审查,确保其合法性、公平性和可行性,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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