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不可以授予专利权?


在我国,并不是所有的发明创造都能被授予专利权。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不可以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首先,科学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科学发现是指人们通过自己的智力活动对客观世界已经存在但未被揭示出来的规律、性质和现象等的认识。比如牛顿发现万有引力,这是对自然界客观存在的规律的揭示,并不是一种技术方案,所以不能授予专利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科学发现不授予专利权。 其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也不可以授予专利权。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导人们进行思维、表述、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它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规律,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例如,各种游戏、比赛的规则,教学方法,统计方法等都属于此类。同样,《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明确了这一规定。 再者,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授予专利权。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考虑到人道主义和社会伦理等因素,医生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应当有选择各种方法和条件的自由,并且这类方法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无法在产业上利用,所以不授予专利权。这也是《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内容。 另外,动物和植物品种不能授予专利权,但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法授予专利权。这里所说的生产方法是指非生物学的方法,不包括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因为生物学方法主要依赖于自然条件和生物自身的生长规律,人类干预程度有限。而《专利法》规定对动物和植物品种本身不授予专利权,但对其特定的非生物学生产方法可以授予。 最后,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权。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该方法获得的物质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国防、科研和公共生活的重大利益,不宜为单位或个人垄断,所以《专利法》明确对其不授予专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