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犯罪对地点有特定要求?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确实存在一些犯罪对地点有特定要求。这类犯罪是指,犯罪行为只有在法律规定的特定地点实施,才构成该种犯罪。 比如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这里的“禁渔区”就是对地点的特定要求,只有在禁渔区实施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才可能构成此罪。禁渔区通常是为了保护渔业资源,由相关部门划定的禁止捕捞的区域。 再比如非法狩猎罪,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禁猎区”就是该罪对地点的特定要求,禁猎区一般是国家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而划定的禁止狩猎的区域。 还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这里虽然没有明确强调地点,但在一些特定的地点,如自然保护区、军事管理区等种植毒品原植物,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从而加重处罚。所以,这些特定地点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该罪的认定。 另外,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的“公共场所”“交通要道”就是对地点的明确要求,只有在这些特定地点实施聚众扰乱行为,才可能构成此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