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要找什么部门解决?
我家跟邻居因为土地边界的事儿起了纠纷,双方都不让步,闹得很僵。我想知道遇到这种土地纠纷的情况,应该找什么部门来处理呢?有没有专门负责解决这类问题的机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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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土地纠纷时,可根据纠纷的不同类型和具体情况,找不同的部门来解决。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 这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也就是说,如果是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要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而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单位之间的纠纷,可以选择向乡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寻求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如果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当出现土地承包经营方面的纠纷时,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是可以帮忙调解的。若调解不成,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可以进行仲裁,当然也能直接去法院起诉。 三、土地征收补偿纠纷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如果对补偿标准有争议,根据相关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应当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协调。若协调无法达成一致,就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进行裁决。此外,当事人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途径来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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