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在什么时候给钱?
我和另一半正在走离婚流程,我属于无过错方,对方有过错,按照法律规定对方得给我离婚损害赔偿。我就想知道,这个赔偿款到底什么时候能到我手里呢?是离婚手续一办完就给,还是得等一段时间,想具体了解下支付时间的规定。
展开


离婚损害赔偿的给付时间通常没有明确固定的统一规定,一般按照以下两种情况来确定:首先,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损害赔偿的给付时间进行了约定,那么就应该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来支付。比如约定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后的一个月内支付,那么有赔偿义务的一方就需要在这个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要是约定分期支付,那就得按照约定的各期时间依次支付。其次,若是通过诉讼离婚,法院判决一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的,通常会在判决书生效后的一定期限内支付,常见的如判决生效后的10日、15日或30日等,具体期限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若判决书中规定一次性支付,那么赔偿义务人应在判决生效后的规定期限内,将赔偿款支付给赔偿权利人;若规定分期支付,赔偿义务人就要按照判决确定的分期时间和金额,按时支付赔偿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就是无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在实际情况中,也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影响支付时间,例如赔偿义务人的经济状况确实困难,无法按时支付,可能会涉及到与权利人协商延长支付时间等。如果赔偿义务人未按时支付赔偿款,赔偿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