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征地拆迁行政复议应该去哪个部门?

我遇到了征地拆迁方面的问题,对相关行政行为不太认可,想要申请行政复议,可不知道该去找哪个部门。想了解一下,针对不同情况作出征地拆迁行政行为的主体,对应的行政复议部门都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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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征地拆迁行政复议要去哪个部门,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出的征地拆迁相关行政行为,复议机关通常是该级人民政府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打个比方,县政府作出了征地拆迁的行政行为,那么申请行政复议就可以去找市政府。 要是政府的某个部门作出的征地拆迁行为,比如自然资源部门 ,复议机关一般是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也就是说,当自然资源部门作出相关行为时,既可以向同级的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找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若征地行为是国务院作出的,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就是国务院;若是省级、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征地行为,行政复议受托者就是这些地方的人民政府;要是征地行径系由两级人民政府委托的行政机关所施予,行政复议受托方应是行使授权委托权的两级人民政府。 另外,针对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如海关、金融、国税及外汇管理)以及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若有异议,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当涉及到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当事人应向该派出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该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相关概念: 行政复议:就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派出机关: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设立机关管理该行政区域内各项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 垂直领导:指下级工作部门直接由上级同类型工作部门的指挥和领导,不受当地政府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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