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应该由单位的什么部门办理?
我刚休完产假,准备去申请生育津贴,但是不清楚在单位里该找哪个部门来办理这个事情。我也问过同事,大家说法都不太一样。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和常规流程,单位里哪个部门负责办理生育津贴相关事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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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它是对女职工收入损失的现金补偿,目的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限的基本生活需要。 从常规情况来说,在单位内部,人力资源部门通常是办理生育津贴的主要部门。这是因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的薪酬福利、劳动关系等相关事务,生育津贴的申请与员工的薪酬福利密切相关,他们熟悉员工的基本信息和工作情况,能够准确地准备和提交申请所需的各类材料。 另外,财务部门在生育津贴的办理过程中也会起到重要作用。虽然财务部门一般不直接负责申请材料的提交,但当生育津贴发放下来后,财务部门要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确保生育津贴准确无误地发放到员工手中。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单位有义务按照规定为女职工办理生育津贴的申请和发放工作。所以,当涉及具体办理时,员工可以先向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咨询了解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在办理过程中,如有涉及资金发放等问题,也可与财务部门沟通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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