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由哪个部门立案?


医疗纠纷通常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对于医疗纠纷由哪个部门立案这一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是民事诉讼立案。当患者与医疗机构就医疗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患者选择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时,立案部门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在医疗纠纷中,被告一般是医疗机构,所以通常是向该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其次是行政处理立案。如果患者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可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其中申请行政调解等行政处理方式,就是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会予以立案处理。 另外,如果医疗纠纷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比如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构成医疗事故罪。这种情况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会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总之,医疗纠纷的立案部门要根据具体的解决途径和纠纷性质来确定,患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进行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