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我刚入职一家新公司,公司要求每天工作 10 小时,一周工作 6 天,我感觉这样的工作时长有点长。我想了解下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是怎样规定的,我公司这样的安排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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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它关系到劳动者的权益和企业的用工规范。通俗来讲,法定工作时间就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应该工作的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这是对法定工作时间的基本规定。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 8 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能超过 44 小时。 同时,《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进一步明确,职工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这一规定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做了更细化和严格的要求。 在实际执行中,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而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比如,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所以,如果你的公司要求你每天工作 10 小时,一周工作 6 天,很可能超出了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标准。你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安排依据。如果沟通无果,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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