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劳动法工作时间是怎样的?
我刚入职一家新公司,感觉每天工作时间特别长,都没什么休息时间了。我想知道国家在劳动法里对工作时间到底是怎么规定的,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看看公司有没有违反规定,所以来问问。
展开


国家对于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法规中。 首先是标准工作时间,《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后来,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就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一周的工作时间就是40小时。这是标准的工作时间安排,它保障了劳动者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以维持身心健康和正常的生活秩序。 其次是特殊工时制度,对于一些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企业,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不过,企业实行这些特殊工时制度需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比如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适用于交通、铁路等需连续作业的行业。 此外,《劳动法》还对加班时间进行了限制。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