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多少小时?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感觉每天工作时间特别长,也不知道公司有没有违反规定。我想了解下,按照劳动法,正常情况下每天工作时间是多久呢?希望能得到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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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于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是有明确规定的。简单来说,这涉及到标准工时制度、特殊工时制度等不同情况。 首先是标准工时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后来,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也就是说,在标准工时制下,正常的一天工作时长通常是8小时。 其次是特殊工时制度,它又分为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不过,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不定时工作制,是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限制。企业实行这两种特殊工时制度,需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 此外,对于加班时间也有限制。《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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