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多少个小时?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感觉每天工作时间特别长,也不知道是不是超出了法律规定。我想问问,按照劳动法,正常情况下每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几个小时呢?了解清楚好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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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劳动法对于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标准工时制这个概念。标准工时制就是法律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一般职工从事工作或劳动的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也就是说,在标准工时制下,劳动者每天正常的工作时间通常不能超过八个小时。 不过,现实中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另外,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比如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但即便实行这些特殊工时制度,也不是可以随意让劳动者长时间工作,也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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