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在处理税务问题时,对进项税额抵扣不太清楚。想知道在实际经营里,到底哪些进项税额是可以进行抵扣的,比如购买办公用品、设备这些的进项税能不能抵,有没有相关的规定和标准,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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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项税抵扣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进项税额抵扣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时,可以将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采购环节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在销售环节少交一部分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比如企业从供应商处购买原材料,供应商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就可以抵扣。 2.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当企业进口货物时,海关会出具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面的税额可用于抵扣。 3.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4. 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5. 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进项税额都能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也规定了一些不得抵扣的情形,例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等。所以,企业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时,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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