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和涉恶哪个更严重?


要判断涉黑和涉恶哪个更严重,需要先明确这两个概念的含义。 涉黑,通常指的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对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涉恶,一般是指恶势力犯罪。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根据《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恶势力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对于恶势力犯罪,会根据具体实施的犯罪行为,依照刑法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量刑,处罚相对涉黑犯罪总体上会轻一些。 综上所述,通常情况下涉黑更为严重。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结构更为严密,经济实力更强,违法犯罪活动的规模和影响更大,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远远超过恶势力。





